我在伊斯法罕認識一個女孩,她今年32歲。第一次見面時她在等加拿大移民簽證,她申請的時候27歲。 兩個月後她告訴我,就快要拿到簽證了,應該就是這幾天。「等到了加拿大以後,我就有自由了。只需要再等五年,我就能拿到加拿大護照。那時候我就可以旅行了」她笑者說。 20歲的我可以在國家和國家之間自由地穿梭,只因為我拿的是台灣護照。 原來,旅行是一種特權。 旅行後的我沒有帶來所謂的改變 只是覺得自己多了份責任,把我得到的感動以及訊息再拋出去的責任。